哪怕父母是加籍华人,一旦这样做了,宝宝出生也不能获加拿大国籍!
维多利亚(Victoria Maruyama)是一位绝望的华裔母亲,这位来自埃德蒙顿的母亲从小出生在香港,由于她的父亲是加拿大公民,所以她生下来便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但目前她两个幼小的女儿被剥夺了成为“加拿大人“的权利!
而她的遭遇,也给所有的华裔,尤其是移民的华裔父母敲响了警钟!
维多利亚在她1岁的时候,全家搬到了埃德蒙顿,她便一直在这里生活。
Maruyama称“也就是在日本,我遇到了孩子他爸爸。
我原来的计划是在亚洲各地教英语,从一个国家去往另一个国家,
由于新法公布,她将公民身份传给孩子的权利被剥夺了,
2009年,她的第一个女儿 Akari 即将出生(当时怀孕超过了7个月),不巧加拿大保守党政府修正了公民身份法案规定——即便父母双方都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只要在加拿大出生,就会有加拿大国籍。
但是,如果孩子在海外出生,就算父母有一方持有加拿大国籍,孩子也可能沦为无国籍人士。
但此时,Akari 马上就要出生了,为了安全,她将大女儿生在了日本。
两年前,他们一家人回到了加拿大,两个女儿今年已经9岁和7岁了,为了孩子的学位和医疗保障,Maruyama 为两个女儿的加拿大国籍东奔西走。 这位埃德蒙顿母亲称“我们要努力让我们的孩子去上学,我们必须为他们争取医疗保障。带着我的孩子回家,并让他们获得教育、医疗保障、接种疫苗等基本福利是我应有的权利”。 为此她感到非常气愤和委屈:为了让孩子们上学和得到全民医疗保险,她费了多番周折。孩子们每次只能获批6个月的医疗保险。
她深感法律的荒谬和区别待遇——“我是加拿大人,我在这里长大、受教育,仅仅是因为在外国工作了几年,我的孩子未能在加拿大出生,她们就不能成为加拿大人,这太不公平了!”
根据一月份IRCC的声明表示,Akari和Arisa姐妹的公民身份申请之所以被拒绝是因为“她们并不是无国籍的,即使她们没有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没有为加拿大提供特别有价值的服务,她们也不会面临特殊和不同寻常的困难”。
联邦部门的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决策者认为申请者并不符合公民身份的标准。
“作为决定的一部分,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但是,申请者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的孩子在加拿大得不到基本服务”。
对于此次结果,Maruyam 委托律师向联邦法院递交了司法复审申请。他认为移民局拒绝公民身份申请是非法的,《公民法》具有歧视性。
在递交的文件中,律师质疑它(《公民法》)将加拿大公民划分成了两个阶级。
一个阶级是可以永久地传承或继承加拿大国籍,而另一个阶级则不能。
公民法阻止申请人的母亲将其公民身份传给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四处奔波。
最后,令Maruyam觉得更可笑的是,如果孩子最后仍然不能取得公民身份的话,她只能为孩子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这个申请获得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
Maruyam自嘲说,如果成功了,反而永久居民的身份的待遇和权利要比公民身份更公平,因为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永久居住权利传给下一代,而加拿大国籍则不能。
虽然在这里住了20年,但是Maruyam仍然觉得自己还“不够加拿大人”。
这位华裔母亲的遭遇早已不是个案!这其中涉及着数百万加拿大家庭!
10年前,加拿大青年Patrick Chandler去中国教书,在中国和一名中国女性结为夫妻,婚后,太太改名Fiona Chandler。他们在中国生下了孩子。
由于Patrick的父母此前曾在利比亚工作,因此他本人就出生在加拿大境外。而当他2岁回到加拿大时,就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国籍,因此他天真的认为,自己在中国出生的孩子也一定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
就在他的女儿 Rachel 在中国出生的前2个月,加拿大政府以捍卫加拿大国籍价值的名义修改了法律,使得不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没有资格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因此,他的孩子们无法获得加拿大国籍,而更恐怖是,这对小夫妻只在加拿大办理结婚手续,并没有在中国民政局注册结婚,按照中国法律,他们的女儿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这个刚出生的婴儿成为了一个“无国籍者”。
表面上看,不少华人朋友们辛辛苦苦地拿到了身份,成为加拿大公民,但你的孩子们很可能无法自动获得国籍!而依据的,并不是父母的身份,而仅仅是出生的地点…
根据2018年的一项统计,2006年时在国外居住的加拿大人至少有280万,如果按照加拿大人口增长率的平均值估算,这个群体现在至少为320万人,而加拿大的人口在国外的出生概率是20%左右,按照这个概率计算,受到影响的公民超过60万!
目前,已经有不少呼声在呼吁政府取消“公民的阶级”,因为根据1990年加拿大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孩子有权利和父母一起居住在加拿大,有接受教育、获得免费医疗的权利。
至今,这个法律漏洞依然存在,如同一个越来越庞大的黑洞,吞噬着许多家庭的幸福。
父母双方都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只要在加拿大出生,就会有加拿大国籍。如果你在海外出生,就算父母有一方持有加拿大国籍,你也有可能沦为无国籍人士。
10年前,加拿大青年帕特里克(Patrick Chandler)去中国教书,在那里和一名中国女子结为夫妻,太太取名菲奥娜(Fiona Chandler)。他们在中国生了一对儿女。
这正是帕特里克的父母曾经做过的事,他们在利比亚生了儿子,在儿子帕特里克2岁时回加拿大,在密西沙加市定居。帕特里克当时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国籍,于是他认为,他在中国生的孩子也会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
帕特里克的女儿雷切尔(Rachel)在中国出生前3个月,加拿大政府以捍卫加拿大国籍价值的名义修改法律,使得不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儿女,不可以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塞利(Chris Selley)在《国家邮报》发表的文章中称,雷切尔是在帕特里克和菲奥娜办理结婚手续前出生的,按中国法律,雷切尔不能获得中国国籍,成了一个“无国籍人士”。
加拿大新公民法(C-24法案)已经于2015年6月19日正式生效,新法除提高一系列入籍门槛外,还让政府历史性地拥了取消公民资格权力。就在不久前,被定罪**、拥有约旦和加拿大双重国籍的 Zakaria Amara成为新法实行后第一个被褫夺公民身分的人。
众所周知,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中国人选择加入加拿大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那么对已经入籍的华人来说,一旦被褫夺公民身分,他们又该往哪里遣返呢?
据**早前报道,加拿大本地移民顾问罗宾表示已接手一个华人面临公民权被取消的案例,这也可能是新的公民法实施以来首宗华人移民面临被取消公民身分的案例。 据介绍,本地一位华人日前被联邦移民部官员依据新的公民法起诉,怀疑其通过假结婚的手段获得了移民身分。 虽然该男子已经入籍成为公民,但如果在60天的自我解释期内不能给移民部一个合理及满意的解释,他的公民资格将被取消。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该人士的加拿大国籍被取消,他将成为无国籍人士。 有报道指,目前面临取消公民身分的华人只有一条路,重新申请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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