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
6月25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7月1日起,省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只需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即可,不需要开具纸质版手续。
好消息!下周一起,河南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图片来源于“平安中原”
7月1日起,省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实现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目标,今年4月份,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工作率先从安阳、鹤壁结对试点开始。
对于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由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居民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这也就意味着,户口迁移由原先的“迁入地准迁——迁出地办理——迁入地落户”的三步办理程序,优化为“迁入地直接办理”的一站式办理模式,户口迁移审批模式也由原先的纸质流转变为网上审批流转模式。
据悉,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会在线开具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公安信息系统内部流转,无需再交给申请人,申请人不用在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之间两头跑,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6月25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工作人员向河南商报记者确认,7月1日起,省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啥叫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办理户口迁移且需要开具《户口准迁证》的,实行“一站式”迁移,户口迁移手续只需通过网上流转,不再开具纸质版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居民凭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理完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
“一站式”迁移申请人
1.申请迁移立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主应由年满16周岁的成员担任。
2.申请迁移入集体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移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
3.申请投靠家庭户的,由投靠人和被投靠户的户主双方共同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被投靠人不是户内户主但与投靠人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的,可以由被投靠人代替户主到场申请。投靠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被投靠户的户主或被投靠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将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交与投靠人,并出具《委托书》,委托投靠人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户口迁移中不能仅保留原户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不迁户口。
“一站式”户口迁移办理攻略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符合当地迁移落户条件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审核材料、信息真实无误的,迁入地派出所通过本地人口系统“省内一站式迁移”功能模块进行受理,按流程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如不是整户迁移但户口迁移人为户主或者包括户主的,需由原户主当场指定户口迁出后的新户主,迁入地派出所在系统中进行标记以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并告知迁移人在迁移业务办结后,通知新户主尽快到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调整户内成员关系,打印新的《居民户口簿》。
3.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入后,填写《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将准迁信息流转至迁出地派出所。《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迁出地派出所在本地人口系统中接收到“一站式”迁移申请后,对迁出人户口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出条件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登记,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上加盖电子签章,通过交互平台将迁出信息流转至迁入地派出所。
5.迁入地派出所接收到《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入手续,并打印纸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与其他落户材料一并入户籍档案保管。系统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打印《居民户口簿》,同时在原《居民户口簿》上加盖户口迁出章(整户迁移的收缴原《居民户口簿》)。
6.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应询问迁入人的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现与人口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要根据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变更其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户口登记项目。
7.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手续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交互平台自动反馈至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打印纸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与相关材料一并入户籍档案保管。
8.因网络或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办理“一站式”迁移的,可按现行方式迁移户口,即群众凭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相关手续。“一站式”迁移实施前已办理《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编辑 吉倩倩 实习编辑 熊子文) |
|